擴大招標人自主權,簡化中小型建設項目評標方法,限額以下建設項目不再通過交易中心承包……昨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記者招待會,解讀了《關于深化南京市住宅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改革的意見》。新規定將于5月10日開始實施。
伴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為了加強招標人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招標選擇的目的,提高招標效率,我市制定了新的建設工程招標改革內容,力度巨大。目前的招標制度設計,更加注重維護投標人的權益,不利于充分發揮招標人的責任。改革給予招標人一定的權利,如招標人過去只能委托一名招標人代表,今后可委托不超過評標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一的評標人,提高了招標人在評標過程中的發言權。
根據市建委二級巡視員汪熙的說法,由于我市建筑市場高度開放,參與市場競爭的企業很多,這不僅為招標人選擇高素質的隊伍提供了空間,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公共資源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的再增加。例如,一份合同估算了750萬元的市政工程,有796家企業參與了投標,對評標質量和效率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本次改革意見簡化了中小型建筑工程的評標方法,對采用資格后的評標方式,采用合理的低價法進行評標,當投標人超過80人時,除高價部分的20%和低價部分的10%0%和低價部分的10%后,計算出報價平均值。對于偏離報價平均值進行計算得分和排序,從而產生出符合標準的中標候選人。在兼顧公平的基礎上,將達到提高評標效率和質量的目的。
限額以下的建設項目是指依法不需要招標的小型建設項目。這類項目占用了大量的公共交易資源,也存在法律不適用的問題。新規定,限額以下的建設項目不再通過交易中心發包,降低了各方的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對于限額以下不需要招標的項目,政府投資的承包和政府采購政策的實施;其他國有資金投資的,不再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承包確定承包商,項目建設單位自行承包,鼓勵招標人優先承包給中小建筑企業。
改革還針對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取消和評標專家管理體系的變化,通過出臺暫行的信用管理辦法,加強綜合專家庫評標專家管理,填補了管理體系的空白。
在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表的《中國商業環境報告2020》中,南京被選為中國商業環境基準城市,其中招標投標指標排名第三。改革新規則的頒布,全面優化招標領域的商業環境,鞏固我市在全國行業的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