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昊建材有限公司與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6日作出(2021)魯1425民初2719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查封其在永鋒柏克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及山東萊鋼永鋒鋼鐵有限公司的債權或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保全價值共計8200000元。山東華昊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上述財產采取的保全措施
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1425民初2719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1-06-25
法院: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解除對被申請人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的凍結;
二、解除對被申請人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在永鋒柏克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東萊鋼永鋒鋼鐵有限公司的債權的查封;
三、解除對被申請人誠業工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玉成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安珊珊
書記員王岳
判決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