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揚州市凱悅建筑工程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悅公司)與被告江蘇新揚子江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揚子江公司)、宿遷美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銀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8年3月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朱宏到庭參加訴訟,兩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缺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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