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北中振博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盛公司)與被告遼寧渤海東達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達公司)、遼寧渤海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裝飾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3月1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博盛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張佳偉、于治國,被告東達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李亮、韓洪今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渤海裝飾公司法定代表人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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