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日照市河海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海水利公司)與被告日照市昌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華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0日立案后,依法由審判員法樂紅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河海水利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宋娜、被告昌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莊以嶺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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