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廣西雙寧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糾紛一案中查明,被執行人廣西雙寧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執行決定書
案號:(2016)桂0105執1333號
判決日期:2016-11-30
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廣西雙寧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糾紛一案中查明,被執行人廣西雙寧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判決結果
決定如下:將廣西雙寧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將會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本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合議庭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劉林培
判決日期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