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山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泰公司)與被告北京康基亞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基亞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孟維艷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錦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增、于化國,被告康基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井亞平及委托代理人趙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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