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馬鞍山中加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未履行馬鞍山仲裁委員會(2014)馬仲案裁字第291號裁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本院在執行中采取如下措施:1、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2、通過全國網絡查控系統發起網絡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暫無可供執行財產;3、本院依職權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公布;4、通過約談方式將本案執行情況及被執行人名下財產調查結果告知申請執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并要求其提供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的委托代理人認可法院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