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四川譽蜀耐火材料節能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6年7月19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四川譽蜀耐火材料節能設備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欣,被告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張艷、趙永宏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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