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天津奇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武漢大地藝術設計裝飾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19年3月7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價值630000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以登記在李奇智名下位于天津市東麗區東麗湖萬科城憑瀾苑20#1-202的房產一套(價值160萬元)作為擔保
天津奇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武漢大地藝術設計裝飾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津0114民初2415號
判決日期:2019-03-13
法院: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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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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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一、對被申請人武漢大地藝術設計裝飾有限公司價值630000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銀行賬戶、車輛、房產);
二、查封登記在擔保人李奇智名下位于天津市東麗區萬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吳文山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書記員張麗穎
判決日期
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