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徐學福與云南第二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小磨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權利人徐學福依據(2021)云2823民初190號民事判決書,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依法立案執行。本案立案執行標的:執行標的款114553.54元,執行費1618.00元。經采取執行措施,從云南小磨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賬戶中扣劃或轉付標的款114553.54元,執行費1618.00元。本案立案執行的事項已經全部執行完畢
版權所有 江蘇叁點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