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劉開鴻申請執行云南第二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照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我院作出的(2019)云0103民初9821號民事調解書:被執行人第二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劉開鴻支付借款本金143.6萬元、利息52.64萬元;被執行人第二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劉開鴻支付自2019年8月8日起至借款實際還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被執行人第二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劉開鴻支付訴訟費11354元。因被執行人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于2020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劉開鴻、云南第二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云0103執1647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2-08
法院: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在受理上述執行案件后,已在法定期限內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傳票、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責令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報告其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書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
本院已依法采取了下列執行措施:(1)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已將被執行人列入限制消費名單。(3)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相關銀行賬戶。(4)對被執行人名下車牌號為云A×××××途銳牌、云A×××××途銳牌、云A×××××豐田陸地巡洋艦霸道牌、云A×××××陸地巡洋艦霸道牌、云A×××××陸地巡洋艦霸道牌、云A×××××陸地巡洋艦霸道、云A×××××陸地巡洋艦霸道、云A×××××陸地巡洋艦霸道牌、云A×××××奧迪牌、云A×××××陸地巡洋艦霸道牌、云A×××××蘭德酷路澤普拉多牌、云A×××××騰龍蘭德酷路澤牌、云A×××××途銳牌、云A×××××奧迪牌、云A×××××蘭德酷路澤普拉多牌、云A×××××途銳牌、云A×××××巡洋艦牌、云A×××××巡洋艦牌、云A×××××巡洋艦牌、云A×××××陸地巡洋艦牌、云A×××××巡洋艦牌、云A×××××雷克薩斯牌、云A×××××陸地巡洋艦牌汽車進行了查封。但窮盡相關手段仍無法找到該車輛,故不具備處置條件。(5)已查封被執行人名下所有的座落于昆明市官渡區嚴家山(房產證號:20××54)、昆明市廣福路普自村星都總部基地地下車庫-1層車位853室(房產證號:20××99)、曲靖市花柯路16號(同悅花園酒店)第-1-17層【不動產權證書號:云(2017)曲靖市不動產權第0003542號】因均有抵押登記且為輪候查封,無處置權。(6)已窮盡了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經詢問申請執行人,其明確表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名下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據此,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執行員李小倫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張琪
判決日期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