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馬建魁與被告吳忠市中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龍環保公司)、吳忠金積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積園區管委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7月13日在青銅峽鎮人民法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馬建魁及其委托代理人魏晉喜,被告金積園區管委會的委托代理人黃繼輝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中龍環保公司經公告送達、傳喚,其的委托代理人王浩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版權所有 江蘇叁點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