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于興來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315347元的財產進行財產保全。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其出具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為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作為擔保
于興來、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豫0311財保159號
判決日期:2021-09-26
法院: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名下建設銀行洛陽分行營業部(賬戶:41×××69)銀行存款315347元。
案件申請費2096.74元,由申請人于興來墊付。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李芳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孫騰飛
判決日期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