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湖南巨業公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湖南湘核華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銀行的存款8000000元,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核工業長沙中南建設工程集團公司在銀行的存款8000000元。申請人湖南巨業公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以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一份(保單號:661549202143129800××××)提供擔保
湖南巨業公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湖南湘核華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申請財產保全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405財保1號
判決日期:2021-01-27
法院: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湖南湘核華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銀行的存款8000000元;
二、凍結被申請人核工業長沙中南建設工程集團公司在銀行的存款8000000元。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湖南巨業公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周志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譚凡潔
書記員管品倩
判決日期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