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人黑龍江省金澤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綏化市連科薯業粉條加工廠、劉大明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黑龍江省金澤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劉大明所有的坐落于綏化市北林區東津鎮的黑龍江連科薯業有限公司使用的廠房及土地使用權予以保全,保全金額為2600000元。申請人已由哈爾濱銀河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為其提供擔保
黑龍江省金澤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綏化市連科薯業粉條加工廠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黑1202民初1814號
判決日期:2019-10-28
法院: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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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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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將被申請人劉大明所有的坐落于綏化市北林區東津鎮的黑龍江連科薯業有限公司使用的廠房及土地使用權予以查封。查封期間由被申請人使用與保管,但不得毀損、變賣、抵押、抵償或贈與他人。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申請人已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新穎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金璐
判決日期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