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吉林省大鑫機電安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鑫公司)與被告吉林省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大鑫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高明,被告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滿巍、林景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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