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北京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肇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肇翔公司)、被上訴人大順國際貨運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順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4)順民(商)初字第1357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5年3月25日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法官咸海榮擔任審判長,法官孫妍、法官劉楊田參加的合議庭,于2015年4月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平安北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劉肖楠,被上訴人肇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景林,被上訴人大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龍君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