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志華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與被告甘肅華菱電氣自動化控制系統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寧0122民初4917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05-08
法院:賀蘭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適用程序:簡易程序
立案時間:2019年8月2日
案件基本情況
待裁定事項:是否準許原告志華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撤回對被告甘肅華菱電氣自動化控制系統有限公司的起訴。
裁定結果:裁定準許撤訴。
訴訟費用負擔:案件受理費1254元(已減半收取),由原告志華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郭曉方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王榮富
書記員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