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陜西龐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富平縣美原鎮三聯村村民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渭南中院(2020)陜05民終82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執行人未按期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于2020年8月8日向本院申請執行
陜西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陜西某某村民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陜0528執765號
判決日期:2020-12-17
法院:陜西省富平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通過郵寄方式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被執行人未到法院自覺履行法律義務,本院通過執行網絡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銀行存款、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被執行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信息,證券、工商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無開戶信息;被執行人名下無車輛信息,不動產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無房產;傳統查控中,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已將被執行人限制消費,并納入失信人名單?,F申請執行人在執行中不能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判決結果
終結本院(2020)陜0528執765號案件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可持本裁定書隨時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楊軍
審判員孫宏泉
審判員楊福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書記員趙香金
判決日期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