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慶佳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重慶千牛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立案。原告重慶佳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qǐng)
重慶佳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與重慶千牛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hào):(2021)渝0151民初5047號(hào)
判決日期:2021-09-24
法院:重慶市銅梁區(qū)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zhǔn)許原告重慶佳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fèi)11860.69元,減半收取計(jì)5930.35元,保全費(fèi)4550.34元,合計(jì)10480.69元,由原告重慶佳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負(fù)擔(dān)
合議庭
審判員張勇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張華越
書記員唐華希
判決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