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及一審被告浙江陽明銅業有限公司、浙江樂迪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匯豐廢舊金屬回收市場服務有限公司、寧波益尊物產有限公司、楊邕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浙02民終2695號民事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六項、第九項之規定,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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