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審理申請人佛山市聯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廣州建筑產業開發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據(2020)粵0605民初17307號民事裁定,凍結了被申請人廣州建筑產業開發有限公司在交通銀行廣州越秀支行賬戶XXX40內的等值人民幣存款4214894.37元(實際凍結3266484.27元)。現申請人以雙方達成和解為由,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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