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人張麗訴被申請人新疆本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訴前財產保全一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新2801財保2205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查,申請人張麗提供了被申請人新疆本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財產信息,請求對被申請人新疆本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5744274.44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
張麗、新疆本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民事執行實施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新2801執保3088號
判決日期:2021-09-26
法院:庫爾勒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疆本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銀行賬戶共計5744274.44元。
凍結銀行存款期限為一年,查封(扣押)動產期限為二年,查封(扣押)不動產期限為三年。
需要續行查封(扣押)、凍結的,申請執行人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續行查封、凍結的書面申請。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查封、凍結
合議庭
審判員王雨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書記員崔瑜航
判決日期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