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錦州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錦州壯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2017)遼0702民初82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蔦州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錦州壯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裁定書
案號:(2017)遼07民終2224號
判決日期:2017-11-24
法院: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錦州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以雙方達成和解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上訴人錦州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837元,減半收取1918.5元,由上訴人錦州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于開升
審判員方結平
審判員韓曉武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張丹
判決日期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