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張書明于2020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申請凍結被申請人岳陽市君山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孫玉祥的銀行存款30萬元或查封、扣押相當價值的其他財產;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為張書明申請保全提供擔保
張書明、岳陽市君山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黔0121財保356號
判決日期:2020-08-27
法院:貴州省開陽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在30萬元限額內凍結被申請人岳陽市君山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孫玉祥的銀行存款;不足部份,查封、扣押被申請人岳陽市君山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孫玉祥相當價值的其他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為一年。
申請費1760元,由申請人張書明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曾侯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書記員汪婷
判決日期
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