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江蘇華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6日申請宣告票據無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刊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在公告期內申報權利。現公示催告期間已滿,無人向本院提出申報
71江蘇華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蘇0402民催71號
判決日期:2017-11-28
法院: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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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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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一、宣告票號為1040005227880186,票面金額500000元整、出票人常州市濱湖生態城建設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月11日、收款人為常州市興農建設有限公司、付款行為中國銀行常州分行營業部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二、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江蘇華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有權向中國銀行常州分行營業部請求支付。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
合議庭
審判長王國元
審判員蔣少偉
人民陪審員張美華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崔啟凡
判決日期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