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徽興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華建設公司)與被告安徽亞非國視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非國視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后,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在訴訟過程中,原告興華建設公司的訴訟代理人朱鵬,被告安徽亞非國視置業有限公司現任總經理曹雷、訴訟代理人郭家貴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安徽興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安徽亞非國視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皖1324民初5451號
判決日期:2018-08-15
法院:安徽省泗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原告興華建設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965586.64元,并請求自2015年10月20日起按照月息2分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2、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原告訴稱的事實與理由:2014年12月16日,原告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了被告的泗縣亞非5D影視城的道排工程,雙方簽訂了書面的承包合同書。同時原告向被告提交了工程量清單報價表,被告予以認可。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了全部工程。2015年7月6日,被告處的工程部經理曹高峰對原告施工的全部工程量予以確認。2015年7月19日,被告處的法人江帆對原告施工的全部工程量及分項工程的工程款再次簽字予以確認。工程款合計為1965586.64元。根據承包合同第八條約定:被告應當在2015年10月19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但被告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向被告交涉無果,為此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決。
被告辯稱:一,雙方簽訂合同本身是真實的;二,原告沒有按照合同的規定向被告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原告應該承擔未繳納的后果。三,本案不存在按月2分利息。四,原告沒有按約定的期限完工。五,該項工程應當報到審計部門,審計后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根據合同約定,工程得到審計部門審計以后,也只能在驗收合格后,三個月支付百分之90的工程款,剩余百分之10的工程款要在綠化兩年以后支付。六、鑒于原告方確實干了工程,被告也實際使用,請法庭依法判決,七、原告應向被告提供支付票據和收據。
經對原被告所舉證據及庭審審查,對本案事實認定如下:
2014年12月16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書面的承包合同書。由原告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了被告泗縣亞非5D影視城的道排工程施工。該工程施工完工后,雙方經結算,共同簽訂了七份工程清單,工程總金額是1965586.64元。該七份工程清單,有時任被告方負責人江帆和工程部經理曹高峰及現任總經理曹雷簽字認可
判決結果
安徽亞非國視置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付欠安徽興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幣1965586.64元。上述欠款利息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自2016年3月16日起,計算至履行完畢為止。
案件受理費14880元,由安徽亞非國視置業有限公司負擔14000元,安徽興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擔880。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徐建軍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書記員馬驤馭
判決日期
2018-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