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北京中科力爆炸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存款2863598元。申請人北京中科力爆炸技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擔保書作為擔保
北京中科力爆炸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與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申請與前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118財保158號
判決日期:2021-09-09
法院: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中鐵二十二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存款二百八十六萬三千五百九十八元。
案件申請費五千元,已由北京中科力爆炸技術工程有限公司預繳。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席引路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法官助理史金杰
書記員吳立娟
判決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