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因其與被申請人雙遼市森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17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被申請人雙遼市森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雙遼新市街支行賬戶內存款270萬元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人已向本院提供擔保
雙遼市昊天公路養護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雙遼市森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吉0382財保147號
判決日期:2017-11-29
法院:吉林省雙遼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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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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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雙遼市森鼎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雙遼新市街支行賬戶內存款270萬元。
申請人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本院將解除財產保全。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裁定書之日起5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代理審判員陳霞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劉巖
判決日期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