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楊光勇與被告貴州中聯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楊光勇于2020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貴州中聯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貴州銀行岑鞏支行賬號為05×××76中的2450000.00元存款進行凍結。陽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銅仁中心支公司對申請人楊光勇的保全申請出具保險單,對價值2450000.00元的財產進行擔保
楊光勇、貴州中聯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黔2626財保2號
判決日期:2020-08-07
法院:貴州省岑鞏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貴州中聯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貴州銀行岑鞏支行的銀行賬戶,賬號為05×××76的2450000.00元存款,期限為一年。
案件申請費5000.00元,由申請人楊光勇預付。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劉萍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潘夢潔
書記員沈運洋
判決日期
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