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李洪華。
麒麟區太和街道小坡社區居民委員會、麒麟區太和街道小坡社區第二居民小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高世本、鄧博,云南精茂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原告云南翔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曲靖市元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麒麟區太和街道小坡社區居民委員會、麒麟區太和街道小坡社區第二居民小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0年11月19日、12月1日對本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原告翔天公司委托代理人何姝璇、畢艷芬、鄺東軒,被告元博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羅發翠、楊騏,法定代表人孫志鵬,小坡居委會、小坡居委會二組委托訴訟代理人高世本、鄧博分別到庭參加相關庭審。
本院審理過程中,原告云南翔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交書面撤回起訴申請。本院經審查,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在本案中亦并不涉及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