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廈門新興東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興東公司”)與被告周的子、第三人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建設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韓德坤兩次公開開庭進行了獨任審理。第一次開庭原告新興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張莉、王盼,被告周的子的委托代理人劉永革到庭參加訴訟,第三人中天建設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第二次開庭原告新興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張莉,被告周的子的委托代理人吳水霞到庭參加訴訟,第三人中天建設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