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07月25日生效的(2018)皖民再126號判決,于2019年08月22日向被執行人蕪湖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蕪湖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8)皖民再126號(寫明指定履行的義務)
安徽天強建設有限公司、蕪湖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皖02執恢66號之一
判決日期:2019-12-13
法院: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查明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37,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單元xx房產證號:00××39,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單元xx房產證號:00××26,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單元xx室房產證號:00××24,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單元xx室房產證號:00××25,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單元xx房產證號:00××28,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單元xx房產證號:00××30,安徽省蕪湖市xx大公xx幢(寫明需查封財產名稱、數量、所在地點等情況)
判決結果
一、查封被執行人蕪湖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有的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37,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39,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26,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24,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25,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28,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房產證號:00××30,安徽省蕪湖市××大公××單元××室(財產名稱、數量、所在地點等)。
二、查封期限為365。
需要續行查封的,應當在查封期限屆滿前365日內向本院提出續行查封的書面申請;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輪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動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朱兵
書記員劉鈺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判決日期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