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長春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吉林省中杭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孫國文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2016)吉長北方經證字第2131號,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執行過程中,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金融機構等查詢,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認為,目前被執行人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故無法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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