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蕭縣天緣果蔬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被執行人蕭縣水利局、安徽沃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一案,蕭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1322民初264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蕭縣水利局、安徽沃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蕭縣天緣果蔬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蕭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5日以(2019)皖1322執1371號案件立案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安徽沃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全部義務。因案件需要,本案于2019年12月9日提級由本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