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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與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
案號:(2020)吉0221執保23號
判決日期:2020-03-25
法院:吉林省永吉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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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事由:吉林中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與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2020)吉0221民初189號協助凍結通知書關于吉林省弘盛交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長春鐵路支行(處)賬戶xxxxxxx的存款xxxxx元,請暫停支付十二個月(從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止)逾期或撤銷凍結后,方可支付。
批準人:樊明鑫
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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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承辦人:樊明鑫
填發人:樊明鑫
吉林省永吉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判決日期
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