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合肥工業大學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合肥凱泰置業有限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一案,申請人合肥工業大學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要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合肥凱泰置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53943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價值的財產,并提供擔保
合肥工業大學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凱泰置業有限公司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0104財保159號
判決日期:2020-08-20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合肥凱泰置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53943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財產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丁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書記員楊曉燕
判決日期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