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河北縱橫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河北雷地宇貿易有限公司、張國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法院(2019)冀0406民初247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河北縱橫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雷地宇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4民終1078號
判決日期:2020-08-12
法院: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審理過程中,河北雷地宇貿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法院(2019)冀0406民初2472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河北雷地宇貿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一審案件受理費21009元,減半收取計10504.5元,由河北雷地宇貿易有限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7320元,減半收取8660元,由河北縱橫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梁國華
審判員武運紅
審判員李忠軍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書記員秦夢啟
判決日期
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