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海南隆海財富養老服務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海財富公司)與被申請人海南南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域建設公司)財產保全復議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8年2月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聽證。申請人隆海財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石大龍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李金強,被申請人南域建設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曾曉蓓到庭參加聽證。
本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2017)瓊9027財保1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備案在樂東黎族自治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樂房售證字(2012)004號]的隆海財富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縣房、A203A房、A209房的房產,期限為三年,(自2017年12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申請人隆海財富公司不服于2018年1月23日向本院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