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北京中鵬奧科技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中北華宇建筑工程公司,原審第三人中建材大宗物聯有限公司、中建材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20)京0113民初814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北京中鵬奧科技有限公司等與中北華宇建筑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3民終5213號
判決日期:2021-05-20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北京中鵬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請撤回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北京中鵬奧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39108元,減半收取19554元,由上訴人北京中鵬奧科技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胡新華
審判員高貴
審判員鄭吉喆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喬文鑫
法官助理張好好
書記員陳萌
書記員鄭海興
判決日期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