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邢衛因與被申請人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王衛祥、胡增杰、汝州市水利局、汝州市夏店鎮人民政府、汝州市夏店鎮黃溝村委會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豫04民終914號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邢衛、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爭議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民申5719號
判決日期:2020-12-07
法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邢衛申請再審稱,1、邢衛在工作期間的出勤記錄、工友證言,能進一步證實案件事實。原生效的法律文書(2018)豫0482民初12600號判決和(2019)豫04民終558號民事判決書,能夠證實邢衛的工作情況和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是“用工單位”。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3、原審適用法律錯誤。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汝州市承建工程,沒有登記注冊。胡增杰沒有任何資質,沒有進行注冊登記,均具備非法用工的法律特征。邢衛選擇用《非法用工一次性賠償》是有事實和法律根據的。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定申請再審
判決結果
駁回邢衛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任方方
審判員朱正宏
審判員馬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書記員白雪
判決日期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