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作出的(2018)皖0191民初2463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生效,因被執行人安徽源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民事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安徽志忠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2019年1月30日立案受理執行
安徽志忠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安徽源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皖0191執152號
判決日期:2019-02-01
法院: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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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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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安徽源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1465299元【其中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志忠電力設備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435694元、逾期付款利息(以1435694元為基數,自2016年3月10日起按日萬分之二的標準計至貨款實際付清之日止),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費9812元,執行費19793元?!炕虿榉狻⒖垩?、提取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唐峻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程永
書記員徐寶明
判決日期
201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