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與南寧軌道地產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7)桂0102民初36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南寧軌道地產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依法立案
南寧軌道地產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廣西百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有權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0)桂0102執1930號
判決日期:2020-11-17
法院: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責令你履行下列義務:
(1)向南寧軌道地產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支付執行款0元及債務利息。
(2)向南寧軌道地產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
(3)負擔申請執行費500元。
(4)其他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上述款項匯至本院下列賬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南寧南梧大道支行
戶名: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
子賬戶賬號:62×××63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聯系人:陳法官聯系電話:0771-2440906
本院地址:南寧市興和路23號郵編:530002
備注:本院現實行執行案件每周定時答疑制度,當事人如需詢問執行事項,請于每周二上午8:30-12:00期間來電來訪
判決日期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