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鄒城市方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鄒城市北宿鎮岳莊村村民委員會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請訴訟保全,請求查封被申請人銀行存款1920萬元或等值的其他財產。申請人鄒城市方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保單保函擔保
鄒城市方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鄒城市北宿鎮岳莊村村民委員會其他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883財保51號
判決日期:2020-12-24
法院: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申請人鄒城市方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凍結、查封被申請人鄒城市北宿鎮岳莊村村民委員會銀行存款1920萬元或等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鄒城市方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預交。
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彬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書記員朱寧軍
判決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