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工住宅公司)與被上訴人重慶金捷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捷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7日作出(2015)渝北法民初字第00238號民事判決,建工住宅公司對該判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6年5月2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由審判員廖鳴曉擔任審判長,代理審判員萬怡主審,與代理審判員張薇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6月23日進行了詢問。上訴人建工住宅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范央權、黃海卿,被上訴人金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符林虎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