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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圣赫運輸有限公司、山東東方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0321執保1928號
判決日期:2021-01-21
法院:山東省桓臺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申請人淄博圣赫運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山東東方路橋建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2100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依據已經生效的(2020)魯0321財保476號民事裁定書申請保全,其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東方路橋建設有限公司銀行存款2100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胡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馬迪
判決日期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