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平涼飛龍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閻某所有的甘LD-9180號福特越野車予以查封。申請人以其所有的×××重型專項作業車提供擔保
平涼飛龍建材有限公司與平涼天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閻某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甘0802財保16號
判決日期:2021-02-01
法院: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閻某所有的甘LD-XXXX號福特越野車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二年。
案件申請費1138元,由申請人平涼飛龍建材有限公司承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胡彩霞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馬亮
書記員張麗君
判決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