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西寧城北立新建材租賃站與被告西寧建安勞務有限公司、青海坤禾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根據原告西寧城北立新建材租賃站的申請,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2020)青0105民初428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對被告西寧建安勞務有限公司、青海坤禾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3330646.82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原告西寧城北立新建材租賃站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請解除對被告青海坤禾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財產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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