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201815563740918
申請人吉林省松江路橋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依法查封被申請人吉林九泰集團有限公司在吉林九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賬號:07104020110152000061XX內的資金132萬元。擔保人吉林省金泰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全擔保書提供擔保
吉林省松江路橋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對吉林九泰集團有限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吉0113財保40號
判決日期:2021-04-26
法院: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將被申請人吉林九泰集團有限公司在吉林九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賬號:07104020110152000061XX內的資金132萬元,予以凍結。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吉林省松江路橋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長張宏生
審判員姜晶
審判員牛旭明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書記員錢程
判決日期
2021-04-26